【漾新聞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高雄近期接連爆發醫療院所疑似針孔偷拍事件,引發社會對隱私安全的高度憂慮。高雄市議員郭建盟今(12)日上午於高雄市議會市政總質詢中指出,偷拍案件已非單一偶發事件,而是現行制度與管理機制出現漏洞,導致高隱私空間缺乏有效防護。他要求高雄市政府儘速研議專案稽查與自治條例,建立更完整的攝影設備安全規範與定期檢核制度,避免市民在就醫與公共空間中暴露於偷拍風險。
郭建盟表示,從近期接連曝光的醫美與醫療院所偷拍案件來看,顯示部分不法人士已利用制度灰色地帶進行隱私犯罪。他指出,目前雖有《個人資料保護法》及《醫療法》等相關規範,但大多屬事後處罰機制,往往必須等到受害者報案、警方介入後才啟動調查,缺乏事前預防與常態性場域檢核制度。
他進一步指出,現行醫療院所基於醫療安全、醫療糾紛防範與保護醫護人員等理由,可在部分公共區域合法裝設監視器,但對於未申報、未登錄或不當設置的攝影設備,缺乏有效清查機制。尤其在診療空間、美容醫學場所、更衣空間等高度隱私區域,目前建築使用與室內裝修規範,也未將攝影設備納入風險管理項目,「根本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郭建盟建議,高雄市政府應比照台北市相關作法,研議制定地方自治條例,要求高風險場所建立定期申報與自主檢查制度,並結合各局處原有的稽核機制,納入攝影設備安全檢查。他認為,若能透過專案性稽查與定期抽查,不僅能提前發現違規設備,也能有效嚇阻偷拍犯罪。
高雄市長陳其邁答詢時表示,現行法規其實已有相當明確規範,包括《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六條、《醫療法》第72條,以及衛福部公告的「醫療機構隱私維護規範」,均對攝影設備的設置目的、使用方式與區域範圍有明確限制。若違反規定,將涉及《刑法》妨害秘密罪責。
陳其邁指出,醫療院所可在掛號區、公共空間或部分基於醫療安全需求的場域裝設監視器,例如加護病房等特殊醫療空間,但若涉及病患隱私或超越法定用途,就屬違法行為。近期高雄市政府已由衛生局、警察局與工務局組成專案小組,針對相關醫療與美容場所展開清查,也配合橋頭地檢署進行聯合偵辦,希望全面保障市民隱私權。
陳其邁也透露,市府將同步檢視中央法規是否仍有不足之處,並責成衛生局研議訂定地方自治條例的可行性,在兼顧醫療安全、公共秩序與個人隱私之間,建立更完善的制度平衡。
郭建盟最後也提醒,醫療院所原本基於保障醫療安全與醫病權益而設置的合法監視設備,不應與偷拍犯罪混為一談,市府未來若推動專案稽查與自治規範,也應建立明確區隔與合理標準,避免第一線醫療機構因制度模糊而承受過大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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