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新聞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同樣站在教學第一線,代理教師薪資起敘標準卻因學歷與資格認定出現差異,引發教育工會強烈質疑!臺灣教育產業工會(臺教產)聯合高雄、臺南、屏東、宜蘭等全臺九大教師工會,今(5)日發表聯合聲明,指出目前部分縣市對未具合格教師證的代理教師,碩博士可直接依學歷起薪,學士畢業者卻因教師證或教育學程資格遭降低薪點,形成「碩博寬鬆看學歷、學士嚴苛卡資格」的雙重標準。九大工會要求教育部落實督導,全面統一學士級代理教師以190薪點起敘,並呼籲2026年縣市長參選人將公平敘薪納入教育政見。
九大工會包括臺灣教育產業工會、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基隆市教師職業工會、苗栗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新竹市教師職業工會及新竹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工會指出,近年代理教師完整聘期及合格教師依法提敘等權益逐步改善,但起敘薪資制度仍存在明顯落差,目前僅教育部國教署與臺北市政府所轄學校落實工會所主張的按學歷公平敘薪標準,其餘縣市仍有改善空間。
臺教產理事長郭彥成表示,代理教師肩負教育現場的重要教學責任,政府卻未建立全國一致的公平起薪制度,造成基層教師待遇不一。他呼籲中央儘速檢討相關規範,保障代理教師應有的勞動尊嚴與薪資權益。
臺教產法制事務中心副執行長林金財指出,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16條規定,代理教師待遇支給基準由教育部訂定,地方政府不應自行設定不同標準,變相降低薪資。
林金財進一步引用教育部《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特殊教育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第7點,主張未具合格教師資格的代理教師應比照《教師待遇條例》相關薪級起敘基準,依學歷核定薪點。其中學士為190薪點、薪額25,050元,碩士245薪點、薪額29,270元,博士330薪點、薪額35,010元。
然而,工會調查指出,部分地方政府對碩博士學歷代理教師,可直接以245或330薪點起敘,對學士學歷者卻依是否具備教師證、修畢教育學程等條件,分別核給170或180薪點,薪額僅23,520元及24,290元。相較190薪點標準,每月本薪分別減少1,530元及760元,讓工會質疑相同教學責任卻未獲公平待遇。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蕭家怡批評,碩博士依學歷起薪,學士卻須接受額外資格審查,不僅制度邏輯矛盾,也使基層教育人員面臨差別待遇。她認為,教師薪資制度應建立一致標準,不能因地方政府不同而產生不合理落差。
工會同時關注代理教師未來轉職公務人員的年資採計問題。蕭家怡指出,銓敘部已於115年8月28日修正發布《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放寬公立高中以下學校代理教師相當等級年資採計規定,若現行起敘制度缺乏公平性,恐進一步影響未來轉任公務人員的提敘權益。
針對制度爭議,九大工會提出兩項政策訴求,首先要求各地方政府廢止學士級代理教師170及180薪點規定,不論是否持有教師證或修畢教育學程,凡具學士學位者均應統一以190薪點起敘,並要求教育部履行中央主管機關督導責任,促使全國敘薪標準一致。
其次,工會呼籲各縣市政府儘速修正代理教師敘薪簡表,並追溯實施,同時要求2026年地方選舉各縣市長參選人公開表態,將「大學畢業代理教師統一190薪點起敘」列為優先教育政策。
九大工會強調,教育制度不應出現「一國多制」,尊重教師專業也不應因任教縣市而有差別。唯有中央與地方共同檢討代理教師薪資制度,建立透明且一致的起敘基準,才能真正改善教育勞動環境,讓站在教學第一線的代理教師獲得公平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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