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李至文/高雄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自取得高雄市立大同醫院醫療服務合作案議約第一順位,目前議約程序順利積極進行中,各項員工保障之具體承諾已納入草約,未來將於公部門及各界監督下確實履行。
為確保員工權益保障的具體措施能正確傳達,也回應近期透過書面與電話踴躍諮詢的員工期待,因此安排今(28)日於大同國小舉辦2場說明會,長庚人資、護理、醫技及行政主管共同出席,以直接面對面的方式,向大同醫院員工說明、交流。今日上午說明會員工出席且發言踴躍,大同國小視聽教室超過200個座位座無虛席。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彙總這段時間以來大家高度關心且較多不正確訊息的部分,透過今日說明會再次重申說明。
工資方面,計畫期間將維持大同醫院現行實施之薪資辦法計算(包含績效、紅利、調薪、年終獎金等)。並為鼓勵留任,對於113年8月31日前到職且留任的一般正式員工,保證工資維持依現行薪資辦法計算外,每人每月再核發經常性薪資5,000元(每年6萬元),並納入退休金計算基數計算。
年資方面,將概括承認留任員工在其他高醫大法人附設機構之服務年資,確保留任員工之「年度特休日數」、「新制退休年資」與「專業年資」完整延續。
福利方面,也沿用維持大同醫院現行福利措施(含員工子女教育補助、員工旅遊補助等)。其中就醫優待部分,員工員眷於大同醫院就醫仍可維持原有優待補助,另至長庚各院區就醫時,於計畫期間亦均享有比照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員工員眷「就醫優待辦法」規定優待。
此外,現場員工也很擔心十年後計畫結束後的工作權保障。這部分長庚也向與會員工說明,在本計畫合約中即有明訂長庚於計畫屆期後負有承擔安置員工的義務;且長庚對承接大同醫院已擬定長程規劃,對大同醫院的未來發展深具信心與實力,合約屆期後也將積極爭取續約。高雄市立大同醫院是屬於全體市民的珍貴醫療資產,「照顧弱勢醫療平權、永續發展並保障員工權益是不變的核心價值」,誠摯歡迎現職大同醫院員工安心留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