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新聞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針對外界質疑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早已知悉中聯油脂原料油苯駢芘超標卻未依法通報,台糖公司1日發布聲明強調,今年截至目前已完成32件原料及油品檢驗,檢驗結果全數符合衛生標準,苯駢芘(BaP)均低於法定標準2ppb,油品品質安全無虞。台糖並表示,當時驗出超標的是尚未進貨的粗油原料,並非《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規範的食品產品,因此依法不屬於通報義務範圍。
台糖表示,公司生產食用油已有超過一甲子的經驗,除自行進口黃豆榨油外,不足部分則透過公開招標採購黃豆粗油原料。依照既有作業流程,均由台糖人員先赴供應商廠區封槽採樣,再送交第三方公證單位SGS檢驗,確認合格後,才准許供應商將封槽油品運往台糖精煉。
台糖指出,今年300萬公斤黃豆粗油採購案由福懋公司得標,並委由中聯油脂代工供貨。5月11日台糖派員前往中聯油脂採樣送驗,5月15日取得SGS檢驗報告,發現苯駢芘含量14.7ppb,高於法定標準。由於當天適逢週五下班後取得報告,5月18日上班後即通知福懋公司,確認該槽粗油不符提貨標準並拒絕收貨,問題原料全數留置於中聯油脂廠區,未運回台糖。
台糖表示,福懋公司隨後完成換貨,第一批粗油於5月21日重新採樣,苯駢芘檢測結果1.6ppb,符合標準,5月27日交貨1,004,200公斤;第二批於6月11日採樣,檢測值0.9ppb,同樣符合規定,6月18日交貨1,009,800公斤,兩批合計交貨2,014,000公斤。第三批則因中聯油脂事件爆發,未再交貨,合約於7月31日到期。
台糖指出,兩批合格粗油完成精煉製成大豆沙拉油後,再自行送驗,檢驗結果均符合衛生標準。今年截至目前,公司自行檢驗共12件,包括黃豆5件、大豆粗油2件、大豆沙拉油1件,以及事件發生後擴大抽驗成品4件,全部符合相關規範。
台糖表示,中聯油脂事件發生後,也配合政府政策,自7月9日起暫停相關包裝生產作業,並採取預防性下架措施。同時,食品藥物管理署於7月8日抽驗留樣大豆沙拉油8件,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於7月11日抽驗大豆粗油1件及完整包裝大豆沙拉油11件,主管機關共抽驗20件,苯駢芘檢測結果均低於2ppb,全數符合規定。
針對外界質疑未依法通報,台糖引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指出,該法所稱「產品」與「原料」屬不同概念,中聯油脂提供的是製造食用油使用的粗油原料,並非食品產品,不適用第7條第5項產品危害通報規定,因此並無違法情形。
台糖進一步說明,該批粗油原料自始至終均封存在賣方廠內,因檢驗不合格即遭拒收,未曾進入台糖供應鏈、工廠、倉庫,也未進行任何運送或加工,與其他業者針對自身食品產品自主檢驗後發現不合格的情形並不相同。
此外,台糖表示,經濟部已於7月28日派員由國營事業司及政風處前往台糖小港廠,查核115年上半年所有油品原料及半成品進出貨紀錄,確認是否使用可疑油品或半成品,查核結果與台糖所提資料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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