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新聞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高雄市弱勢族群保障再向前邁進一步。由議員黃柏霖一路催生的「高雄市弱勢族群微型保險自治條例」,高雄市議會今(1)日審議通過該法的第4條修正案,全體議員無異議支持,由議長康裕成敲槌完成三讀程序,將弱勢族群微型保險納保年齡上限由未滿65歲提高至未滿70歲,預計新增近7,000名弱勢長者受惠,進一步擴大高雄社會安全保障網。
高雄市是全國第一個以自治條例制度化弱勢族群微型保險的直轄市。這項制度由長期關心弱勢保障議題的高雄市議員黃柏霖於111年推動立法,透過公私協力機制,提供經濟弱勢市民意外死亡及意外失能基本保障,讓弱勢家庭在遭逢意外時,能獲得即時支持與協助。
黃柏霖表示,現行條文規定納保對象為15歲以上、未滿65歲弱勢市民,但隨著高齡化社會來臨,許多弱勢長者同樣面臨意外風險與保障需求,因此提出修法,將納保年齡上限提高至未滿70歲,希望讓更多弱勢長者獲得最基本的保險保障,降低家庭面對突發事故時的衝擊。
黃柏霖指出,微型保險推動多年來已發揮實質效益,不僅補足商業保險無法涵蓋的保障缺口,也成為弱勢家庭重要後盾。此次修法完成後,預計將新增近7,000名符合資格的弱勢長者納入保障體系,讓高雄的社會安全網更加完整。
他也特別提到,雖然科技與通訊日益進步,行政作業可透過數位化提升效率,但對許多弱勢市民而言,「面對面的關懷」仍是最重要的支持力量。他建議市府未來在推動微型保險時,除了行政通知外,也能透過實地訪視、親自遞送相關資料等方式,讓受益民眾不只是獲得制度上的保障,更能感受到政府照顧弱勢的溫暖與用心。
議長康裕成表示,照顧弱勢族群是城市進步的重要指標,此次修法獲得朝野議員一致支持,展現市議會對弱勢照顧政策的高度共識。未來也期待市府持續完善相關配套措施,讓更多需要幫助的市民獲得實質保障。
隨著修法三讀通過,高雄弱勢族群微型保險制度再向前跨出一步,不僅擴大保障對象,更展現高雄打造友善城市、照顧弱勢市民的施政決心,讓更多長者在人生晚年擁有一份安心與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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