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新聞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高雄市鹽埕區一間餐飲店遭民眾於社群媒體爆料食品出現異物,引發食安關注。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昨(27)日表示,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到場查察,現場檢視食材未發現異物,餐具與瓷碗亦無破損情形,但業者坦承照片內容屬實,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6萬元以上、最高可達2億元罰鍰。
衛生局指出,稽查過程中確認業者已完成食品業者登錄並投保產品責任險,但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檢查,仍發現多項衛生缺失,包括食品從業人員未完成健康檢查、未配戴手套作業、垃圾桶未加蓋、部分食材未覆蓋保存,以及員工私人用品未專區放置等問題。
此外,現場亦缺乏洗手掛圖及冷藏溫度紀錄等管理缺失,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衛生局已責令業者限期改善,若屆期複查仍未改善,將依同法第44條再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罰鍰,並持續追蹤改善情形。
衛生局強調,餐飲業者應依食安法規落實自主管理,包含強化設施設備維護、從業人員衛生教育訓練及食材管理,確保供餐品質與消費安全。針對社群媒體反映案件,亦會持續追蹤與查核,避免食安疑慮擴大。
同時提醒消費者,若遇食品消費爭議,可撥打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反映;若有食品衛生相關問題,也可向衛生局食品衛生科通報,共同維護食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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