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陶泰山編輯
國台辦今日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介紹了大陸首部文化領域涉台專項地方性立法《福建省閩台關係檔案保護條例》的相關情況。該法規自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加強對閩台關係檔案的保護與利用。
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指出,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於今年7月24日通過了《福建省閩台關係檔案保護條例》,這是自《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援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出臺後的首部省級涉台專項立法。福建作為臺胞的主要祖籍地,閩台間有著深厚的歷史淵源,這些檔案記錄了兩岸的交流歷程,承載著中華民族的共同記憶。
陳斌華表示,條例的施行不僅有助於保護這些珍貴的歷史檔案,還能促進兩岸資源共享與交流合作,深化閩台之間的文化聯繫,推動兩岸同胞在文化和歷史上的認同。條例內容共25條,對檔案的定義、保護原則、責任機制等作出了詳細規定,對促進兩岸關係具有深遠意義。
圖/陳斌華 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