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新聞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面對近年校園校事案件數量持續攀升,為減少對立、修復關係,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率全國之先建置「親師生溝通調處機制」,並於今(25)日在市政會議進行專案報告,正式宣示推動以「溝通先行」為核心理念的校園調處新機制。高雄市長陳其邁聽取報告後表達高度肯定,並裁示教育局率先全國提供親師生溝通平台,透過理性對話與專業支持,打造互信、和諧的友善校園環境。
教育局指出,近年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辦理的校事案件大幅增加,不僅耗費大量行政與教育資源,也容易使親師生關係更加緊張,甚至造成彼此對立。為避免衝突持續升高,教育局決定在進入正式法定調查程序前,先提供一個中立、客觀且具公信力的溝通平台,協助當事人進行對話與關係修復。
為讓機制更加周延,教育局長吳立森在短短8天內,密集主持4場重要座談與協商會議,廣邀校長協會、教師團體、家長團體及高雄市政府法制局等代表參與,廣納各界意見,成功凝聚教育現場、家長與法制層面的最大共識,奠定新機制推動基礎。
教育局表示,整體調處機制將嚴格秉持「尊重意願」、「程序保密」、「關係修復」及「專業支持」四大核心原則辦理,讓參與者能在安全、信任的環境中表達意見,尋求共識,而非陷入對立與衝突。
根據專案報告內容,調處機制運作流程包括「申請、媒合、執行、結案」四大步驟。為確保制度順利落實,教育局同步規劃三項重要配套措施,包括於中心學校設置專責辦公室,提供穩定行政支援;建置涵蓋教育、法律、心理及輔導等領域的跨專業人才庫;並推動調處員專業培訓,強化法規知能及迴避原則,確保調處過程的專業性與公正性。
針對外界最關切的權益保障問題,教育局強調,調處機制完全建立在親師生三方自願參與的基礎上,程序全程嚴格保密,且溝通過程中的所有陳述內容,均不得作為後續法定調查程序的證據使用,以保障當事人安心表達意見的權利。
教育局進一步指出,調處結果並不取代現行法定程序,若調處未能成立,當事人仍可依法提出申訴或其他救濟。各級學校也不得因任何一方提出調處申請、拒絕參與或調處不成立,而對教師或學生做出不利處分或懲處。
此外,考量部分教師在面對校事事件時,也有法律諮詢及訴訟協助需求,教育局未來將視個案情況,適時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及相關訴訟補助,協助教師維護自身權益。
陳其邁在市政會議中裁示,高度肯定教育局能在短時間內邀集校長、教師及家長三大團體共同凝聚共識,並責成教育局持續督導各校嚴格落實程序保密原則,確保當事人依法救濟的權益不受影響。
陳其邁也要求教育局持續加強校園宣導,讓親師生充分了解新機制的精神與運作方式,並於調處結案後,視需要提供師生雙方必要的心理輔導與支持,透過多元專業介入,協助校園衝突真正走向理解與修復,共同營造互信、和諧且安心的友善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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