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李至文/高雄
針對近期媒體報導的「海防問題應跨部會研擬海上交通安全法」及「陸飛型無人機頻落海」等相關議題,海巡署進行了具體回應並說明相關作為如下:
一、目前,海上航行秩序的維護工作由海巡署依照業務主管機關的法規命令進行協助執法。至於是否需要研擬專門的法律規範,海巡署尊重主管機關的專業判斷與決策。
二、海巡署所使用的無人機並無「陸飛型」或「海飛型」的區分。目前採用的單旋翼無人機可在6級風環境下起降,已達當前無人機技術的極限,且此機型在長距離飛行中表現更為出色,因此被選用進行試辦。此外,海巡署所有守望哨均已按照勤務需求,配備固定式或手持式探照燈,配備率達到100%。
三、為提升海上偵蒐監控能力,海巡署於9月13日向海洋委員會提出了「海空一體,精銳海巡」的115年重大中長程計畫。未來將依據勤務需求,建置各式無人飛行載具及其他監偵設備,以進一步提升空中偵蒐監控的效益,預計屆時能大幅強化海域的偵蒐監控能力。
四、考量到海巡人力有限,且來自海上的威脅日益增加,海巡署持續強化岸際、海域和空中三面向的具體策略,包括充實人力、精進勤務派遣、運用科技輔助勤務等方式。此外,海巡署將加強通報獎勵機制,鼓勵民眾提供走私、偷渡等非法活動的線索。民眾若在海上發現異常情況,請立即通報海巡署,以促進政府與民間的合作,共同守護台灣海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