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新聞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立法院三讀通過校園手機可以管了,但究竟「誰來訂規則、誰來負責」?隨著學生手機管理成為校園教育現場的重要議題,政策從中央到地方、再從教育局到學校及班級逐層落實,卻也衍生第一線執行疑慮。來自教育現場聲音直指,既然法規已賦予管理依據,管理方式是否仍有必要由各校分別訂定?中央能否邀集教育專家、校長及第一線學務人員,共同研擬更明確、一致的管理辦法,值得正視。
對於當前教育現場的手機管理問題,一位不具名的國中校長指出,問題不只是學生上課能不能使用手機,更在於教育行政體系的權責如何落實。主管教育政策的教育部認為國民教育隸屬地方縣市政府管轄,由地方教育局處理;地方教育局再要求各校本於權責辦理,由學校自行訂定手機管理辦法。
然而,當政策進一步進入校園,學校又可能將手機管理視為班級事務,最後落到第一線導師執行。從中央、地方、學校一路到班級,原本應該釐清的管理原則與責任,也因此出現更多實務上的問題。
第一線教師最直接面對的,就是手機保管責任。當學生手機統一收取後,如果發生摔壞、損壞或遺失,責任究竟應由誰承擔?這不只是管理上的細節,也成為導師願不願意、能不能放心執行手機管理的重要問題。
不同班級如果採取不同管理方式,也可能形成另一種校園現象。當學生發現「隔壁班可以用手機,為什麼我們班不可以?」原本希望建立秩序的手機管理制度,反而可能因班級規範不同,增加教師與學生之間的溝通成本。
也因此,來自教育現場的聲音質疑,既然法律已經提供手機管理依據,為何具體「怎麼管」仍要由各校自行訂定?手機使用與管理是否真的會因為不同縣市、不同學校,而需要存在大幅不同的管理方式,也成為值得討論的問題。
這名校長認為,校園手機管理並非沒有建立共同規範的可能。中央可以邀請教育專家學者,以及國小、國中、高中等不同教育階段的校長,並納入實際負責學生手機管理的學務主任、生教組長等第一線行政人員,共同討論校園最常遇到的執行問題。
透過實務工作者與教育專業人員共同研議,從手機收取、保管、使用時段、教學需求,到手機損壞或遺失後的責任等問題,建立較明確的管理原則,讓學校有所依循,也減少第一線教師面對不同情況時各自承擔壓力。
校園手機管理看似只是「一支手機」的問題,背後卻牽動中央、地方、學校與教師之間的權責分工。當制度允許學校管理手機之後,下一個更需要回答的問題,正是管理規範能否更加清楚,避免政策一路下放之後,最終所有執行難題與責任仍集中到教育第一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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